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什么情况可以提出车祸财产保全

2021-07-01
1、交通事故中自己担责情形,车主本人驾驶自己机动车,或车主家庭成员驾驶车主的机动车,在情况紧急时应受害人申请,可对该涉案机动车进行诉前财产保全。这是交通事故中涉及自己一方负有责任情况下的诉前财产保全,实务中基本不存在问题。 2、交通事故中替代责任情形,常见的有法人或其他组织作为车辆所有人,对其工作人员作为机动车驾驶人致损后存在替代责任;雇主对其雇佣的雇工驾驶机动车致损后的替代责任;机动车保有人借用他人作为机动车驾驶人致损后的替代责任;未成年子女监护人对未成年子女驾车致损后的替代责任。上述情形在情况紧急时应受害人申请,也可对该涉案机动车进行诉前财产保全。 3、所有人与使用人相分离情形,该情况相对较为复杂,应理清类型分别处理。对被盗机动车肇事,购买人使用分期付款出卖方保留所有权的机动车肇事,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的机动车肇事等几种情况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批复,由于认定赔偿主体应为机动车实际支配人或运行利益的获得者,故不能对登记在机动车所有者名下的车辆进行诉前财产保全,只能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 至于出借(租)机动车肇事或当事人之间转让机动车但未办理过户手续的,有观点认为出借(租)人与借(租)用人承担连带责任,故在情况紧急时应受害人申请,可对出借(租)人的机动车进行诉前财产保全。 通过对以上内容的阅读,相信大家已经知道关于交通事故财产保全怎么申请的,具体的流程是怎样的吧。ask.com小编提醒,在申请交通事故财产保全的时候,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一些条件。若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联系我们ask.com的专业律师来为您解答。 (责任编辑:张小朝)

相关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七十七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当事人对保全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