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当然,被告也可以委托律师或其他代理人代为出庭,依法参与庭审,...
委托代理人的权利来自于当事人的授权。在民事诉讼中,申请证人出庭作证是当事人的权利。如果当事人在授权委托书中授予委托代理人该项权利的,委托代理...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离婚诉讼中,被告即使委托了诉讼代理人,原则上也是应当出庭的,法律如是规定,主要是因为离婚诉讼直接涉及当事人人身关系,具有与其他案件不同的特点。如调解是处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而双方是否能经调解和好,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不是诉讼代理人所能表达和决定的。在”离与不离”的问题上,只有当事人才能做出决定。
法院程序肯定违法。离婚案件即便是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根据上述规定,离婚案件的被告可以不出庭,但是必须委托代理人,且被告必须提交书面意见。因为婚姻属人生大事,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十分重视,在司法实践中,都要求被告出具书面的意见,但这还不够完善,法官还要确认书面意见确实是被告出具才行,因此被告应在开庭之前当面向法院递交书面意见,或对书面意见做公证,由代理律师递交给法庭,这样被告可以不再出庭。如果被告没有出庭,又没有提交书面意见,即使委托代理人,人民法院也会按照缺席对待,缺席判决。
一般民事案件有诉讼代理人代为诉讼的,当事人可以不出庭。但是,离婚案件是夫与妻为解除现存的婚姻关系而发生争议,要求法院行使审判权处理的有关身份关系的案件,其本身有不同于其他案件的特殊性。根据民事诉讼法第62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意志的意外,仍应出庭;特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准予离婚案件的当事人不出庭,有三种情况:一、离婚案件的一方当事人为精神病人的,可以不出庭。二、离婚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有特殊情况,由其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本人可以不出庭。如一方当事人在国外。三、离婚案件的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的。法律之所以有上述规定,理由在于: 1、双方参加是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一项必要条件。离婚案件,属于身份关系案件,结婚自由、离婚自由,这是法律赋予双方的一种权利。在离婚案件中,法院应当保护离婚案件双方当事人的离婚自由这一权利,而代理人只能进行一定的诉讼行为,如起诉、应诉、上诉等,其对当事人的婚姻实质问题,不能独立表示意见,只能由当事人依据个人意志发表意见。所以,除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是精神病人的,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当事人和因在国外等特殊情况可以不出庭的外,都必须亲自出庭,参加实体审理。 2、离婚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出庭,有利于进行调解,防止轻率离婚,巩固家庭稳定。我国婚姻法第32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只有离婚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出庭,法院才能查明夫妻感情是否确实破裂的事实,针对具体情况解决离婚案件。因此,你所说的情况,如果你妻子没有上述原因,本人应当出庭。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50人已浏览
198人已浏览
366人已浏览
18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