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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伤残军人,不属于工伤,伤残军人的相关待遇,已经在部队给予赔偿,到地方之后,不再按照工伤待遇享受,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原在军队服役,...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可以视同工伤。因此,只有因公,因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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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根据2004年1月1日起施行的《工伤保险条例》第15条规定:“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您在服役期间,因公负伤,是为了完成国家赋予的使命、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而造成的,因此,您在车间旧伤复发,虽然不是从事生产工作造成的,但是应该享受企业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您的旧伤复发算工伤。
伤残军人旧伤复发工伤认定需要在旧伤复发诊断当天开始一年之内,人事劳动事务代理机构向当地的人力资源还有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的认定,手续办理的时候需要出示原本医疗机构诊断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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