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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注别人正在使用的商标对方如能提供已经使用的证据,或者销售上市等证据证明已经使用过,抢注的商标就可能面临无效的危险。...
抢注别人正在使用的商标对方如能提供已经使用的证据,或者销售上市等证据证明已经使用过,抢注的商标就可能面临无效的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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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了解使用别人正在注册的商标的解释,首先可以的, 1、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在全国范围内受法律保护,其他任何人未经授权均不能使用。 2.注册商标是讲究先来后到的!商标注册法有规定,商标注册谁先申请就批给谁,如果两个同时申请,谁先使用就批给谁。 依据中国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注册实行自愿原则,因此在现实经济生活中就产生了注册商标和未注册商标,现行商标法只从管理的角度对未注册商标进行调整,对于未注册商标的保护主要体现在《商标法》第31条有关制止抢注行为,但对一旦抢注成功后,抢注人能否要求商标在先使用人停止使用或者损害赔偿未置可否。可以将商标在先使用权作如下界定,即在注册商标的申请日之前,就已经在该商标注册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或者类似商品或服务上善意连续地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该商标使用人有权继续在原商品或者服务上使用该商标。
抢注别人正在使用的商标对方如能提供已经使用的证据,或者销售上市等证据证明已经使用过,抢注的商标就可能面临无效的危险。
如果注册商标的人知道你一直在用他们的商标,那我劝你,放弃吧,其一:你影响到他们公司的效益了,他就可以告你了,当然如果你公司小的话,那告你的机会不大,索赔都不够打官司的了,其二;他的商标证迟早有一天会下来的,两年多,如果你对他造成了直面的影响,他肯定第一个搞的就是你,你肯定不能在继续违权了,而且你两年多来一直都是买的他的牌子,帮他打的广告,做的宣传,想想也不值啊,要是做的不好我就不做任何评价了,你还是自己搞一个自己的商标吧,脚踏实地,不也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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