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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章建筑拆除没有补偿的。乡镇人民政府包括街道,应按照区县人民政府的要求,查处查封施工现场或者强行制止直至消除在建的违法建筑,对已建成违法建筑...
园林绿地、道路两侧新建的建筑物临街一侧,应当按照道路街景规划的要求选用透景、半透景的围墙、栅栏或者绿篱、花坛(池)、草坪等作为分界。道路两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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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拆除违章建筑不需要赔偿。国家赔偿法保护的是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后的赔偿,违章建筑不属于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因此,相对人无论是通过自行拆除拆除违章建筑,还是被强制拆除违章建筑,政府都不负有赔偿责任。
要搞清楚拆除违章建筑是否有补偿,首先要搞清楚什么是违章建筑。目前,我国对违章建筑没有统一的法律意见。一般来说,违章建筑是指未取得拟建工程规划许可证(原址、选址建房意见),在规划区外建设,违反《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村庄和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房屋和设施。拆除违章建筑,当然不需要补偿,不仅不补偿,严格来说还可以罚款违法行为。但关键的问题是,很多地方以“违建”的名义拆除的往往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违章建筑。比如符合建房条件的农民未经批准建造的唯一家庭住房,由于地方政府实施的一些临时政策而产生的违法建筑等。在这些情况下,违章建筑的存在有其合法性,不能轻易认定为违章建筑。遇到拆迁或拆迁,不仅要补偿,还要按照法定标准全额补偿。
强拆违章建筑在造成建筑内财产损失的情形下,要对财产损失进行赔偿。就强拆违章建筑行为而言,是不会进行赔偿的。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三条,依照本法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对继续施工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有权制止。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对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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