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寻衅滋事罪是指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者任意损坏、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刑法将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表现形式规...
无论任何原因的扰乱社会公共秩序,都会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所以,我国对此行为严惩不贷,希望大家凡是都能冷静处理,不要因为极端的想法,做出违法违...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寻衅滋事罪的特点是: 一、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应当是十六岁以上的自然人; 2、犯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的; 三、犯罪对象为公共秩序; 4、犯罪的客观方面是随意殴打他人、无事生非等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
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刑法将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表现形式规定为四种:①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②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③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④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寻衅滋事罪是从1979年刑法第160条规定的流氓罪中分解出来的一种罪。1979年刑法第160条规定:“聚众斗殴,寻衅滋事,侮辱妇女或者进行其他流氓活动,破坏公共秩序,情节恶劣的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1997年刑法对之作了分解,具体规定为四种犯罪:一是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二是聚众淫乱罪;三是聚众斗殴罪;四是寻衅滋事罪。
寻衅滋事犯罪的表现形式有: (一)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5人已浏览
508人已浏览
174人已浏览
13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