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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0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台的《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根据该规定,境内各类法人及其通过在境外控股的企业或机构,在境外进...
企业在进行境外投资时均需要办理境外直接投资登记,而在商务部出具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上会同时有“境外企业(最终目的地)”和“投资路径(仅限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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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办境外投资外汇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填写《境外投资基本情况登记表》; (2)境外投资外汇资金来源核准的批复(法规规定免除该项审查的除外); (3)(非金融类的境外投资)应提供商务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投资批准证书》; (4)中方投资额3000万美元以上的资源开发类境外投资和中方外汇投资额1000万美元以上的非金融、非资源开发类境外投资,应提供国家发改委对该项投资的批复; (5)金融类的境外投资应提供相关金融主管部门对该项投资的批准文件; (6)援外项目不需办理境外投资外汇资金来源审查,直接办理境外投资外汇登记。办理时另需提供:商务部下达的援外任务书;使用援外合资合作基金的项目应提供外经贸部授权部门的借款批复;使用援外优惠外汇贷款的项目应提供中国进出口银行与借款人签订的借贷协议;涉及购汇的,提供项目的用汇清单。 注:2.3.4.5.6验原件留复印件。
如果所投资行业属于限制类的,则需先行经过商务部门(俗称外资委)的审批,在获得审批之后,再到工商登记机关进行工商登记。 而如果所投资行业属于非限制类的,则无需经过商务部门的审批,可直接到工商登记机关进行工商登记。 值得注意的是,外商投资企业的境内再投资,一种方式是新设公司,而另一种方式,则是由该外商投资企业购买其他公司的股权。对于以新设公司方式进行的非限制类行业的境内再投资,在完成新设公司的工商登记之后,应当到商务部门进行备案登记。而股权购买的方式则无需进行该备案登记。
材料准备如下: 企业需要向主管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境外投资备案表》或《境外投资申请表》 ◆营业执照复印件 ◆相关董事会决议或出资决议 ◆最新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全套) ◆前期工作落实情况说明 ◆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 ◆属于并购类对外投资的,还需在线提交《境外并购事项前期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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