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羁押八个月还没有起诉,说明案件在侦查、审查起诉期间出现法定情形,时限延长了。相关规定:《刑事诉讼法》(2012修正)第一百五十四条【一般侦查...
不属于超期羁押。涉嫌犯罪,犯罪嫌疑人都是送到看守所羁押,前期是刑事拘留,最长37天,在此期限内会向检察院申请逮捕令,一旦被批准逮捕,则正式进...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2015年1月5日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之前已羁押了8个月,他还需执行4年零4个月,符合条件的就可以申请减刑或假释。《刑法》第七十八条【适用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刑法》第八十一条【适用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刑事案件从批捕到判决的时间是没准的,逮捕羁押期限满后,也有可能根据案件情况延长羁押期限,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时间有一个月,又可以延长半个月,如果发现证据不足,又有可能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这个期限又是一个月。如果特殊情况都排除的话,三四个月内应该可以判下来。
超期羁押是指依法被刑事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阶段的羁押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羁押时限的一种违法行为。超期羁押不仅严重侵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而且违背法制理念,亵读法律尊严,严重损害了公安司法机关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为维护法律的尊严,保障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对超期羁押现象予以坚决的纠正和根除。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超期羁押可分为两种类型: (一)实际意义上的超期羁押主要有: 1.未及时办理延期审批手续导致超期羁押。 2.在刑事拘留后转报劳动教养期间未改变强制措施而导致超期羁押。 3.二审法院对上诉案件迟迟不能宣判而导致超期羁押。 4.案件在刑事诉讼流程的交接过程中导致超期羁押。 5.在案件上报请示或审批阶段出现超期羁押。 (二)变相的超期羁押(“虚超”,实际未超期)主要有: 1.不认真执行有关换押制度容易出现超期羁押。 2.办案单位所认定的有别名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姓名与关押的不一致,由于未及时沟通信息而出现超期羁押。 3.由于办案单位与羁押场所在相互衔接工作上出现脱节而导致超期羁押。 具体的超期羁押的法律责任得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71人已浏览
522人已浏览
269人已浏览
93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