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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何认定精装修房屋 根据建设部颁发的《商品住宅装修一次到位实施细则》(建住房[2002]190号)的规定,精装修房屋是指房屋交钥匙前,所...
房屋买卖合同的主体(主要标的物)是房子,而不是房子的装修情况,精装修房屋买卖只是双赢的营销手段之一。目前市场上出售的精装房主要有两种模式,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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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装修房屋与普通商品房最大的不同就是发展商已经做好了房屋的装修,购房人入住后可以省钱、省心、省时、省力,而且设计到位,房屋质量有保障。 好的精装修房在市场中从不缺乏追捧对象,不少开发商更是凭借精装修房产品成为购房者津津乐道的品牌。但从现在房地产行业发展的成熟度来看,精装修房显然也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弊端。尤其是精装修标准模糊不清。一些初次做精装修房或没有完善精装产品体系的开发商甚至会把精装修当噱头,目的是拉高房价。除此之外,部分精装修房的质量问题同样让人堪忧,由于采用的装修材料来源复杂,带来的污染、辐射指标超标的问题时有出现。精装修房屋买卖合同是存在风险,是有利弊之分的。
购买精装房的房屋配置保修期一般为5年,自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房屋主体结构终身保修。保修期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在工程质量保修书中明确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和责任。
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从2001年12月份起新审批项目的商品房均应是精装修的,可是面对电视台、报纸等媒体频频曝光的“精装修”商品房的装修质量问题,又给购房者增加了一丝疑虑,出了一道难题。这里,我们将就购房合同中有关精装修问题作以简单答复,以便您顺利签订购房合同。签约时应完善购房合同附件六中的内容。现在使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附件六,是对装饰、装修及设备标准的约定。当您在签订该文件时会发现,附件六中约定的装修及设备的几种项目名称,如“外墙、内墙、顶棚、地面、卫生间等有的要求约定规格、品牌等,但没有关于价位方面的约定要求。这种规定远远无法适应精装修的复杂性和细致性。因此,购房者应就所购房屋(室内及室外)的所有装修项目名称、装饰材料的品牌、颜色、规格、位置、价位、施工工艺等给予详细而明确的记载。如果开发商有样板间或其他样品的,可以对其进行拍照,作为合同的其他附件。该问题涉及到的相关文件:《商品房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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