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犯罪活动的蔓延性比较大,发展很迅速。犯罪分子往往利用人们趋利避害的心理通过编造虚假电话.短信地毯式地给群众发布虚假信息,在极短的时间内发...
1、犯罪活动的蔓延性比较大,发展很迅速。犯罪分子往往利用人们趋利避害的心理通过编造虚假电话、短信地毯式地给群众发布虚假信息,在极短的时间内发...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刑法第196条规定,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利用信用卡,一般是指使用伪造的、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的信用卡、恶意透支的方法进行诈骗活动。信用卡诈骗罪是诈骗犯罪的一种,该罪和诈骗罪之间是特别法和一般法的关系,信用卡在该罪中是犯罪工具,而不是犯罪对象。行为人以信用卡作为犯罪工具进行诈骗活动的,按照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以本罪定罪处罚。
电信欺诈是指犯罪分子通过电话、网络、短信编造虚假信息、设置欺诈、远程、非接触欺诈、诱使受害人向犯罪分子支付或转账的犯罪行为。网络欺诈是指利用互联网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骗取大量公私财产的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欺诈刑事案件具体适用法律的解释:第一条欺诈公私财产价值3000元至1万元、3万元至10万元、50万元,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大、大、特别大。
电信诈骗是指不法分子通过电话、网络和短信方式,编造虚假信息,设置骗局,对受害人实施远程、非接触式诈骗,诱使受害人给不法分子打款或转账的犯罪行为。 2016年12月20日,最高法等三部门发布《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再度明确,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实施诈骗,诈骗公私财物价值3000元以上的可判刑,诈骗公私财物价值50万元以上的,最高可判无期徒刑。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571人已浏览
207人已浏览
276人已浏览
25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