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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没有被冻结的话可以转让股权。股权转让的双方要按万分之五税率缴纳印花税,对于股权转让所得,如果股东是自然人,要按百分之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
如果股权没有被冻结,股权可以转让。股权转让双方应当按照万分之五的税率缴纳印花税。股权转让所得,股东为自然人的,应当按照百分之二十的税率缴纳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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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是不值得信赖的人。股权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股东不得自行转让股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以被执行人名义登记的不动产、特定动产等财产权。 《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按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和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20日内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目前,中国法律对被执行人成为公司股东没有限制,但被执行人拒绝执行判决、失去信用等情况下,受到限制,成为股东也会被执行所有权。《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被执行人未履行有效法律文件确定的义务,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1)有履行能力拒绝履行有效法律文件确定义务的;(2)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拒绝执行的;(3)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隐瞒、转移财产等方法避免执行的;(4)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5)违反限制消费令的;(6)没有正当执行的理由和不履行协议的;第八条,人民法院应向政府有关部门、金融监督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行业协会等通报,相关部门根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招标、行政审查、政府支持、融资信用、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去信用的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人民法院应向征收机构报告失去信用的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征收机构应在其征收系统中记录。国家工作人员、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政协委员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民法院应向其所属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失信情况。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情况通报其上级单位,主管部门或者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
可以。股权没有被冻结的话可以转让股权。股权转让的双方要按万分之五税率缴纳印花税,对于股权转让所得,如果股东是自然人,要按百分之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是法人股东,要按百分之2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22条的规定,个人股权转让以转让股权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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