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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下就是没有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之情形,劳动者可以按第46条规定得到经济补偿。 ...
若是用人单位违约解除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要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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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资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应当按照你们双方约定的工资标准来支付工资。 二、辞职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没有经济补偿金、失业金。 三、社会保险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义务。 四、救济途径。一般有三种途径处理: 1、向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2、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3、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员工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的规定是协商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因病或非因工伤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医疗补助费(不低于6个月工资,重病加50%,绝症加100%),不能胜任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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