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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结合全案证据判断,签证一般会认可。...
1.可以补签合同。 2.还可以现场同甲方验收工程量然后让甲方签字确认,你就可以按当地定额决算收钱 3以上都不行那只能法院判决。(如果有一线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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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在工程签证管理上的纰漏将可能导致其面临承包人索赔的风险。应在合同中规范工程签证的程序,以防日后因工程签证引发纠纷。 1、发包方的法定人代表人针对工程量及价款的签证,可以作为工程款结算依据; 2、发包方的项目经理针对工程量及价款的签证,可以作为工程款结算依据,因为项目经理就是发包人法定代表人在项目部的代表人; 3、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的其他有权人员,对工程量和价款的签证,可以作为工程款结算依据; 4、除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合同约定的具体有权人员外,他人对工程量和价款等所作的签证、确认不能作为工程价款的结算依据; 5、合同没有明确约定的,发包人应相关工作人员职务行为承担民事责任,但发包人有证据证明承包人明知该工作人员无相应权限的,该工作人员签证的内容对发包人不发生法律效力。
建设工程索赔通常是指合同一方在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对方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或因其他非自身因素而遭受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并通过合同规定的程序向对方提出经济或时间补偿要求的行为。索赔的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招标文件、施工合同文本及附件、补充协议、施工现场各种认证记录,经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工程图纸和技术规范等。2、双方交流的信件和各种会议,会谈纪要。3、施工进度计划及实际施工进度记录、施工现场相关文件及工程照片。4、气象数据、工程检验验收报告和各种技术鉴定报告、工程停电、停水、道路开通和封闭的记录和证明。5、国家有关法律、法和政策文件。6、签证由发包人或工程师签字。7、工程核算资料,财务报告,财务凭证等。8、各种验收报告和技术鉴定。9、与工程相关的图片和视频。10.备忘录,工程师或业主的口头指示和电话应随时书面记录,并且请书面确认。11、发包人在投标前提供的现场资料及参考资料。12、其他,比如官方发布的价格指数,汇率,规定等。
施工中如出现合同未列的工程量,必须得到建设方指定的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的签字认可,按合同约定或定额中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计算。在工程审计纠纷中,以定额套用的审查作为审计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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