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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随着打工经济的发展和农业机械化水平的提高,在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下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有利于农业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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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条为促进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规范运行,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根据国务院《关于依法公开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的意见(试行)》(国发﹝2014﹞6号),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是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适用一般程序,依法查办的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的相关信息。 第三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全国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工作。 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公开本行政机关查办的行政处罚案件信息。 第四条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应当遵循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及时、准确地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 第五条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完善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制度,指定专门机构负责本部门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日常工作。
被人申请对拆迁信息进行公开的,有助于保障被拆迁人的利益,确定补偿的标准、拆迁的范围等的内容。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还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城乡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三)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四)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况。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在其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并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村工作政策的情况;(二)财政收支、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三)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使用的审核情况;(四)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五)乡(镇)的债权债务、筹资筹劳情况;(六)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发放情况;(七)乡镇集体企业及其他乡镇经济实体承包、租赁、拍卖等情况;(八)执行计划政策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应当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基本原则,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规定,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应当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规定,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发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的,应当在其职责范围内发布准确的政府信息予以澄清。 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规定,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五条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应当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 第六条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发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的,应当在其职责范围内发布准确的政府信息予以澄清。 第八条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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