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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七条相关规定:伪造信用卡被列为”情节严重“的: 伪造信用卡5张以上不满25张;伪造的信用卡内存款余额、透支额度单独或者合计数额在2...
典型的恶意透支,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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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原有司法解释中关于恶意透支信用卡诈骗罪的规定进行了系统修改。其中之一就是将恶意透支信用卡定罪量刑的数额标准进行了上调,将“数额较大”的情形,由原来的“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规定修改为“5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同时,关于恶意透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认定、“有效催收”的认定、恶意透支数额的计算和认定、关于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的从宽处理都做出了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一百九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9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铰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四)恶意透支的。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2、因为在该银行办理信用卡的是你,合同是具有相对性的,银行只会找你要钱,要求你承担责任,你是不能抗辩说信用卡不是你使用的,你将信用卡借给别人使用本身就是错误的,您需要承担这种行为带来的风险。建议您想办法还款,否则就要承担刑事责任。3、您可以在还款后,向你朋友追偿。
第一百七十七条相关规定:伪造信用卡被列为”情节严重“的: 伪造信用卡5张以上不满25张;伪造的信用卡内存款余额、透支额度单独或者合计数额在2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伪造空白信用卡50张以上不满250张;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情节特别严重“的: 伪造信用卡25张以上的;伪造的信用卡内存款余额、透支额度单独或者合计数额在100万元以上;伪造空白信用卡250张以上的;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称“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 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片区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窃取、售卖、片区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并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等使用的;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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