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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雇用的工人在工作中发生人身伤害,一般不能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申请工伤认定,享受工伤待遇。一般情况下,受伤工人主张用人单位(公司)承担人身...
在我国相关劳动法律、行政法规上,没有临时工一说,只要双方之间形成的就是劳动关系,那么就属于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因工受到的伤害、职业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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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工在工厂因工作原因与同事打架受伤的,被认定为工伤,可以要求工厂赔偿。若工厂不赔偿,临时工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等。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工地临时工人受伤的赔偿和正式工人受伤的赔偿一样。一般是由雇主或有过错的发包人、分包人赔偿给该工人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费用。
如果你与工地形成劳动关系,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进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最终根据认定和鉴定结果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 如果你与工地形成雇佣关系,则可以按照人身损害由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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