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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据GB18667-2020《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如果是小指骨折、功能受限或小指缺失,都不能构成伤残等级的。二、根据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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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受伤可以要求哪些精神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施行的《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以侵权人的过错程度,行为后果,赔偿能力及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确定。车祸受伤可以要求哪些精神赔偿,主要内容如下: 1.侵害生命权对其近亲属造成的精神痛苦和精神创伤的救济。 2.侵害健康权对其本人或其亲属所造成精神痛苦的救济。在精神损害赔偿问题上,由于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没有规定明确的赔偿标准、最高和最低限额,因此如何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的数额,是审判实践遇到的一个十分复杂而且是需要平衡各方利益,以保障法律的权威性和公正性的问题。精神损害不同于财产损害,无法适用等价赔偿的原则来衡量,既然如此,精神损害不是赔得越多越好,也不是越少越好,因此,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应在坚持一定原则的基础上,依照具体的案件情况,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使其赔偿数额适当合理。
一、依据GB18667-2020《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如果是小指骨折、功能受限或小指缺失,都不能构成伤残等级的。二、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规定,责任者应当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造成残疾的,还有残疾,残疾用具费及精神抚慰金等;造成死亡的,还有死亡补偿费,被人生活费等,各赔偿项目应按实际情况确定,并一次性结算费用。各项赔偿费用的标准是: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4.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5.金:根据,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人均可支配性收入计算,自定残之日起赔偿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照五年计算。6.被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之前实际抚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十八周岁的抚养到十八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抚养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每增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7.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8.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费标准计算凭据支付。你的伤情够不上伤残等级,只能索求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
涉及赔偿项目比较多,一般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等。如果伤情较严重,构成伤残的。还可以主张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等。每一项赔偿的标准不一样,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具体计算的。我们经常代理赔偿纠纷案件的,如果愿意,我们可以协助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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