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学生人身损害的赔偿范围一般为以下四个方面: (1)常规赔偿: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等费用; (2)残疾赔偿:赔偿残疾用具...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第二十六条 学校对学生伤害事故负有责任的,根据责任大小,适当予以经济赔偿,但不承担解决户口、住房、就业等与救助受伤...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因责任不在本人的意外(事故)死亡学生,由学校或者有关单位参照国家关于事业职工死亡丧葬的有关规定,负担丧葬费,学校或有关部门也可一次性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助。给予的经济补助,大中专学校的学生一般不超过国家规定的学生在校期间(以四年计)的平均奖学金数。中小学校的学生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视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凡事故责任由学校以外的其他单位、个人承担的,学校不再给予经济补助。
死亡赔偿按照被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但60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主张死亡赔偿时应注意以下四点: 一、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标准高于被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应当按照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标准主张。 其次,对于同一侵权造成多人死亡的,如矿难、火灾、爆炸、交通事故等,要注意按照受害者中最高标准主张。 第三,受害者死亡时有被扶养人的,应当按照受害者的城镇或者农村标准主张被扶养人的生活费。 四、起诉后一审辩论结束前如上一年度标准公布,应提请法官注意按最新数据计算。
工伤死亡赔偿金,不属于遗产,绝对不能按照遗产进行分配,工伤死亡的赔偿金,是死者的直系供养亲属,因为失去供养人,生活条件造成下降,或者很难维持生活,给予的生活补偿,是生活重要来源,因此,只能给付死者生前供养的直系亲属,有生活来源,不依靠死者生前供养的,虽然是直系亲属,也没有权利进行分配,这个是工伤死亡赔偿的重要原则,一般来说,赔偿金的补偿,是依据死者生前供养人口和具体人员进行赔偿的,应该按照死者生前供养的人员进行分割,其余人员没有权利要求分配,很多人解释为按照遗产进行分配,是违背了赔偿金的宗旨和实际意义,既然不是遗产,为什么还要按照遗产进行分配呢。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009人已浏览
152人已浏览
121人已浏览
1,25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