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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想转移户籍到武汉,需要先到武汉落户地区户籍派出所提交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等证件材料申请办理落户手续,在取得落户地区户籍...
1、本人带上其工作单位的证明、身份证到迁往地派出所申请户口迁移证明〈准迁证〉。 2、再回到原户口地派出所迁出户口。 3、将〈迁出户口证明〉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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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孩子的户口要迁入武汉的,必须本人的父母、配偶之一在当地有稳定住所的并且该房产符合当地的户籍准入政策的,才能迁入户口。第三条购房范围及对象。 (一)凡户籍不在武汉市中心城区(含江岸区、江汉区、桥口区、汉阳区、武昌区、青山区、洪山区等七个中心城区及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具备合法身份证明的中国公民,在我市中心城区购买住房面积在100平方米(含100平方米)和总价超过50万元(含50万元),可在住房地申办武汉市非农业户口。中心城区农业户籍人员,具备上述条件的,可办理“农转非”户口。第四条符合上述条件的住房申请人,可办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即18周岁以下子女)共3人的武汉市非农业户口。
1、本人带上其工作单位的证明、身份证到迁往地派出所申请户口迁移证明〈准迁证〉。 2、再回到原户口地派出所迁出户口。 3、将〈迁出户口证明〉拿到迁往地派出所上户口即可。
(1)不动产权证;(2)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3)合法有效购房合同,全额发票和不动产登记证明;(4)农村自建房屋所有权证,包括不动产登记证明、农村土地确权证明;(5)还建房屋的所有权证,包括还建补偿协议,选房登记表,并经社区民警核查签署意见(在《申请户口登记表》中加签审核意见);(6)福利房所有权证明:单位(部队)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访问所有权证明,房管所签发的‘武汉市公有住宅租约’。 (1)在本人配偶、父母、子女房屋落户 (2)在租或借住房屋所在地社区公共户落户 需房屋所有人书面同意书:房屋所有人(申请人父母、配偶、子女)同意申请人落户在此房屋地址上的同意书并签字确认。 以下两项之一:(1)房屋租赁协议。(2)房屋书面借住证明(房主手写签名)。 (3)在单位集体户或在单位工作所在地的社区公共户落户: 单位证明:用人单位出具的聘用关系证明,并同意申请人落户单位集体户(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无单位集体户的需说明在单位工作所在地的社区公共户落户。 以上资料仅供参考,具体以各区政务中心公安窗口为准。 资料提交无误后,可以拿到准予迁入证明,然后回户籍原地办迁出,再回落户地办理就OK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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