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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个人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产权归个人,产权分四个部分:使用权、占有权、处置权和收益权。与房改房、商品房相比,经济适用房的产权只在收益权上与它...
房改房和商品房相比,有一笔费用肯定要交,就是补交土地出让金,商品房没有这笔费用;另外,一个比较未知且麻烦的问题是:除土地出让金外,有的房改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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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房改房这三种产权证书在本质上是没有区别的,都是购房者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合法书面凭证,其财产权利受国家相应法律法规的保护和规范,但在使用和交易方面有着一定的区分。 一、商品房。完整的房屋所有权包括四个部分:房屋使用权、占有权、处置权和收益权。普通商品房的产权证书拥有全部的这四项权利,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可以自由的转让、出租或赠与,不受任何单位或个人的限制和干涉,其收益全部归个人所有,购买人除税费外不需要交其他的费用。 二、经济适用房。国家为照顾中低收入居民购房而实施优惠措施,建造经济适用房所用的土地是国家以划拨方式无偿给开发商使用的,这就是经济适用房价格低的主要原因。 国家为照顾中低收入居民购房而实施优惠措施,建造经济适用房所用的土地是国家以划拨方式无偿给开发商使用的,这就是经济适用房价格低的主要原因。根据北京市的规定:职工个人购买的经济适用房,房屋产权归职工个人所有,已取得合法产权证书,即可依法进入二级市场上市交易。上市后,其收益全部归个人所有。这就是说,经济适用房的产权证书所拥有的权利和普通商品房基本一样,惟一不同的是,经济适用房在出售时,购买人要按经济适用房所在坐标定地价的交纳土地出让金,没有标定地价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款暂按房屋售价的交纳。这样,在办理完产权过户手续后,购买人所得到的就是普通商品房的产权证书,再次交易的时候,就无需交纳土地出让金了。 三、房改房。房改房产权证基本可分为两种:按成本价购买的产权证(下简称成本价)和按标准价购买的产权证。
经济适用房怎样变更为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是指已经列入国家计划,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它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经济适用住房是指已经列入国家计划,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它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商品房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具有经营资格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包括外商投资企业)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经营的住宅,均按市场价出售。经济适用房与商品房的区别:1、获得土地的方式不同,经济适用房建设用地实行行政划拨,免交土地出让金;商品房采用出让方式须交纳土地出让金;2、成本结构不同;3、租售政策不同,经济适用房只售不租,商品房不受限制;4、购买条件和对象不同,经济适用房享受政府优惠,其购买对象是特定的,只供给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因而要实行申请审批制度,商品房购买对象和条件不受限制;5、价格政策不同。经济适用房出售实行政府指导价,不得擅自提价出售。商品房出售价格完全由市场决定。居民个人购买的经济适用房产权归个人;房屋的产权分四部分:使用权、占有权、处置权和收益权,与商品房相比经济适用房的产权只在收益权上与它们不同。商品房上市出售后,收益全部归个人所有。
1、经济适用房的土地是划拨而非转让,所以说经济适用房购买的时候是没有土地使用权,也就是说没有房产证; 2、经济适用房的面积套型一般都是国家严格的规定; 3、购买经济适用房必须满足国家相应的规定,也就是家庭人均收入和人均居住面积必须达到当地的相应标准; 4、经济适用房的价格要严格执行政府指导价,经济适用房的开发商是不能随意定价和调价; 5、经济适用房不同地区在房屋转让中有不同规定,一般都是在一定年限中不允许转让; 6、经济适用房在转让中需要向国家补缴土地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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