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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以个人的名义向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法律规定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应该在一个月内为受伤职工申请工伤认定,如果用人单位不申请的,受伤职工或者...
1、交通事故赔偿,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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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自已看一下《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认定办法》,该怎么办全套办法都有了。按照上面的要求去做就行了。都要经过工伤认定,伤残鉴定,最后按伤残等级确定补偿。如果你想解除劳动关系,再看一下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某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标准肯定在这里面有相关规定。 工伤认定是关键,工伤得到了认定,才能享受工伤待遇。 伤残等级可以根据诊断结论对照《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自己做个初步判断,最终以劳动部门认可的鉴定机构做出的鉴定结论为准。
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3.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4.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5.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6.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7.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二条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
1,你先确定单位给没给你缴纳工伤保险 2,你受伤后,单位有没有向当地社保部门做工伤认定 3,如果前两项单位都做到了,要在你伤好后再去做工伤鉴定,按你恢复后的伤情来定你的工伤级别,有了级别才有相应的赔偿具体数额 4,赔偿的范围包括你住院的医药费(按你实际提供药费收据确定)、误工费(按你受伤前的工资确定),陪护费(按实际需要陪护人员的工资确定),食宿费(按实际支出票据确定),营养费(根据你情伤和支出确定),后续治疗费(按实际支出确定,如果后续治疗期过长,会大致进行估算),做完工伤鉴定后按你实际工伤级别支付的医疗、伤残补助金 5,这些里能按实际工资计算的就按实际工资支付,没有实际工资标准的会按你所在地上年人均工资标准支付 6,大致上工伤保险基金支出的具体项目包括: (一)工伤医疗费用:1.工伤医疗费;2.住院伙食补助费;3.跨统筹地区就医的食宿、交通费; (二)因工伤残费用:1.一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3.生活护理费;4.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时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三)因工死亡费用:1.丧葬补助金;2.供养亲属抚恤金;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四)劳动能力鉴定费; (五)工伤康复费用; (六)配置辅助器具费用; (七)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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