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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 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
家住青岛市北区南昌路19号的居民,在有管辖权的办事处民政所办理离婚。《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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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结婚登记流程:应当在婚姻登记机关出具身份证,户口本等证明材料接受审查并询问问题,符合条件的当场登记。结婚登记是国家对婚姻关系的建立进行监督和管理的制度。
原告预交(垫付),败诉方承担。以《诉讼费交纳办法》为依据: 一【原告预交】第二十条: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 二【败诉方承担】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不可以。离婚手续必须在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县县级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或者户口辖区的乡镇街道婚姻登记处办理。莱西市(县级市)常住户口居民应该在莱西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或者户口辖区的乡镇街道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青岛市属于地级市,地级市民政局不对外办理婚姻登记事项。 一【办理离婚手续的两种情形】(1)如果双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为同一个区、县、县级市,应该共同到该区、县、县级市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如果乡镇辖区内有婚姻登记处,可以就近办理。 (2)如果双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不在同一个区、县、县级市,在男方或者女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县、县级市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均可。 二【《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的离婚事宜行政管辖地】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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