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律师会见,看守所可以监视,并对会见全过程进行监控,但不得监听,公安机关不派员在场。律师会见完毕应当与看守所办理在押犯罪嫌疑人还押交接手续。...
律师在侦查阶段行使辩护权,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悟守律师执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保守在执业中知悉的国家秘密、,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公安机关发现律师在执业过程中有以下违反、违反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等不当执业行为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通报司法行政机关。(一)同时在两个以上律师事务所执业的;(二)在同一案件中为两名或两名以上提供辩护的;(三)曾任法官、检察官的律师,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离任后2年内,担任辩护人的;(四)不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的;(五)泄露国家秘密、当事人的或者个人隐私的;(六)向办案人员以及其他工作人员或者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的;(七)帮助犯罪嫌疑人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的,以及威胁、引诱证人作伪证的;(八)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的不当执业行为。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的被送交看守所、被监视居住时,侦查机关应当书面通知看守所、执行机关,明确会见需经批准。看守所、执行机关应当注明办案单位告知的情况。律师要求会见属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押或者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的,应当事先向侦查机关申请会见许可。律师提出会见申请的,公安机关应当3日内做出许可或者不许可的决定,并通知辩护律师。律师持侦查机关许可会见决定及律师执业证、证明和或者公函,到看守所要求会见上述案件在押、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的,看守所、监视居住执行机关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48小时。
侦查阶段未成年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提出委托代理人意向的,但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的,办案部门应告知其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未成年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提出书面法律援助申请并递交公安机关的,公安机关应当帮助其向法律援助机构转递。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39人已浏览
236人已浏览
339人已浏览
30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