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三十一条【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从事实验、保藏、携带、运输传染病菌种、毒种的人员,违反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三十一条【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从事实验、保藏、携带、运输传染病菌种、毒种的人员,违反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有...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刑事案件起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五十条【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案(刑法第三百三十一条)】从事实验、保存、携带、运输传染病菌种、毒种的,违反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造成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起诉:(一)导致甲类和甲类管理的传染病传播;(二)导致乙类和丙类传染病的流行和爆发;(三)造成重伤或者死亡的;(四)严重影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五)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三十一条【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从事实验、保藏、携带、运输传染病菌种、毒种的人员,违反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造成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后果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三十一条【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从事实验、保藏、携带、运输传染病菌种、毒种的人员,违反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造成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后果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8人已浏览
72人已浏览
124人已浏览
11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