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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事实婚姻的最本质特征,也是其与法律婚姻(登记婚)最大区别。事实婚姻有符合实质要件的,也有不符实质要件的;有有效的事实婚姻也无效的事实婚姻...
根据你的陈述对你的问题回复如下:中国《婚姻登记条例》具体规定,登记时,男女双方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及所在单位或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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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事实婚姻的最本质特征,也是其与法律婚姻(登记婚)最大区别。事实婚姻有符合实质要件的,也有不符实质要件的;有有效的事实婚姻也无效的事实婚姻。法律婚也一样,也有一些当事人虽然取得了结婚登记,但由于各种原因也有符合实质要件和不符合实质要件的,例如当事人隐瞒有关事实骗取登记或登记机关违法登记、审查不严将不应给予登记的给予了登记等,同样存在有效或无效的法律婚。只不过法律婚注重婚姻的社会属性,当事人只要进行了登记,即使不同居生活,不以夫妻名义,也没有夫妻之实,法律上也承认其夫妻关系,重形式而轻实质。事实婚则注重婚姻的自然属性,要求当事人应以夫妻之名行夫妻之实,重实质轻形式。关于事实婚姻特征的内容,小编主要为大家整理了上述四点,希望能够帮助各位进一步了解实施婚姻的相关内容。如果你在处理事实婚姻的过程中遇到了什么问题的话,可以联系我们网站的专业律师来帮助你解决。
定居是指在某个地方登记户口,长期定居。落户某地需要具备落户地规定的条件,并办理一定的手续才能落户该地。我们知道结婚需要很多证明材料,那么如果不定居,怎么结婚呢?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办理婚姻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明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根据规定,没有户口份证是不能登记结婚的。但可以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户口证明,然后携带双方身份证和户口本(户口证明)到双方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但民政部《关于实施的》〈婚姻登记条例〉《关于若干问题的意见》都有相应的规定。当事人不能出具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凭公安部门或者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盖章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所以,没有户口也不可怕,只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户口证明,然后带双方的身份证和户口本(户口证明)到双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法律规定:关于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意见》第二条当事人不能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凭公安部门或者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盖章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凭集体户口簿中的户口卡或者加盖单位印章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当事人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户籍迁出地或者另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凭公安部门或者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婚姻登记。
第二次结婚是需要带离婚证的,这和办理结婚证需要携带的资料要求有关,办理结婚证需要以下材料。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由领取结婚证需要携带的资料我们可以知道,办理结婚证是需要证明自己的单身身份的,所以是第二次结婚的话,证明自己已经结束上段婚姻最有利的证明就是离婚证,如果暂时没有离婚证的话,法院生效的离婚判决书也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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