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起草复议申请书,依照行政复议法规定,向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
(一)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派出机关的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二)对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行政复议法》就行政复议申请的部门具体规定如何向政府部门提出行政复议如下;第十二条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不服上级机关所做的“批复”,能否申请行政复议,需要分情况,若是具体行政行为,内容是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其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受理,反之则不能受理。本案中,从形式看,该批复是被申请人针对某市民政局请示的内部批文;但从内容上看,该批复对是否给予申请人评残作出了有约束力的评价,涉及对申请人合法权益的处置,属于具体行政行为,申请人对此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2007年国务院令第499号) 第一章第三条行政复议机构除应当依照行政复议法第三条的规定履行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依照行政复议法第十八条的规定转送有关行政复议申请;(二)办理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的行政赔偿等事项;(三)按照职责权限,督促行政复议申请的受理和行政复议决定的履行;(四)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统计和重大行政复议决定备案事项;(五)办理或者组织办理未经行政复议直接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应诉事项;(六)研究行政复议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机关提出改进建议,重大问题及时向行政复议机关报告。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45人已浏览
171人已浏览
533人已浏览
14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