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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中止期限一般没有明确的时间限制。根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本条例第四十一条情形之一影响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的,行政复议中止。对因该条例...
中止行政复议的具体时间,就是中止的原因出现的时间。中止的原因包括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死亡,其近亲属尚未确定是否参加行政复议;或者不可抗力等。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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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土地批准后60天内,当事人认为该批准侵犯了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但法律另有规定申请期限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期限申请复议。
中止行政复议的具体时间,就是中止的原因出现的时间。中止的原因包括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死亡,其近亲属尚未确定是否参加行政复议;或者不可抗力等。而中止的时间,要根据不同的中止原因来确定。
行政复议中止一般是没有明确时间限制的。只是规定了会导致行政复议中止的情形,具体的情形如下:《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行政复议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的,行政复议中止:(一)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死亡,其近亲属尚未确定是否参加行政复议的;(二)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丧失参加行政复议的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的;(三)作为申请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四)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下落不明或者被宣告失踪的;(五)申请人、被申请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参加行政复议的;(六)案件涉及法律适用问题,需要有权机关作出解释或者确认的;(七)案件审理需要以其他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其他案件尚未审结的;(八)其他需要中止行政复议的情形。行政复议中止的原因消除后,应当及时恢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行政复议机构中止、恢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应当告知有关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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