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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其支付赔偿...
一个月。拖欠工资的全称是无故拖欠工资,即单位不属于法律规定的情形,不按时或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的行为。拖欠劳动工资一般属于民事纠纷,可以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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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快一年了,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若是在法定期限内仍然不支付的,应当向劳动者赔偿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金额。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时发放工资。 2、法律依据《劳动法》 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可以向法院起诉索要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另外这种行为还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可以报警处理。具体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一)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二)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
1、农民工工资本不应该拖欠,因为是按月支付的,应该是早就支付了的,所以说你冻结的款项是农民工工资是缺乏依据的;要说有农民工工资没有支付也是少部分余款未付的问题。这样你可以对照数额。 2、农民工工资问题,建筑领域有农民工保证金制度,这是用于保障农民工工资制度的,这样就不存在农民工工资余款支付的问题。否则,那就是建筑主管部门和该承包方共同违法,没有严格执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 3、是否是农民工工资,也不是由承包方说了算的,必须有明确的证据,如劳动合同或工作量清单,已付工资款和未付工资款的相关凭证,未付款的部分不能包括其他任何人工之外的材料款。 4、贵公司单位一样应该也有员工,也可能也是农民工,你的钢材款不能到位,你的农民工也可以去上访,这样政府部门到底维护那边的农民工工资呢?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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