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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诉讼离婚证这一说,只有离婚判决书或者是离婚证。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
夫妻离婚诉讼手续:先由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及相关的证据;人民法院接受文件材料后,进行审查,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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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一方可以单方面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非户口所在地但常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起诉,《》第32条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第一次,若起诉方没有提供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赌博、吸毒、因感情不和满二年的等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法院不会判决离婚,起诉方只能在一审判决生效后6个月之后再起诉,第二次起诉一般会判决离婚。
(1)在一般情况下依据“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也即是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其中,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所在地;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2)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3)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4)下列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⑴、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⑵、被告下落不明或者被宣告失踪;⑶、被告在劳动教养的;⑷、被告被监禁的。(5)如果配偶是军人(非文职),自已不是军人,应到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配偶是文职军人,应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双方都是军人,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6)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去法院起诉离婚,此时会收取案件受理费。一般情况下是介于50元-300元之间。不过如果离婚案件要是涉及到了财产分割的话,那么涉案财产总额超过了20万元的部分,要按照0.5%来加收案件受理费。但要是没有超过这个额度,则不会被加收案件受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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