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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今年新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
首先,上是没有索贿罪的的,刑法只规定了,索贿是罪的一个从重处罚情节,并不是一个独立的罪名。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的规定,受贿罪是指国家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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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贪污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较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1)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社会捐助等特定款物的; (2)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 (3)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 (4)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 (5)拒不交待赃款赃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缴工作,致使无法追缴的; (6)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刑法》第389条规定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1、行为人与被害人之间存在纠纷,尽管采用了威胁、恫吓、要挟等过激的手段索取财产,但是不具有非法占有的动机或目的的,不构成本罪。如被害人欠行为人大量债务久拖不还,行为人为了索债,采取了敲诈勒索的手段,但其动机是为了索要债务,不是出于非法占有的目的,其行为纵有不妥,不构成敲诈勒索罪。行为人的过激索债行为,被害人可以通过民事途径解决。 2、行为人尽管采取了威胁、恫吓、要挟等手段,但其手段一般,不足以使被害人陷入恐惧,不足以要挟被害人的,不构成本罪。 3、行为人出于非法占有的目的,也实施了敲诈勒索的手段,但被害人没有按照行为人的交付财产,行为人未获取财物的,不构成犯罪。有些人可能会想要不劳而获,故此是实施敲诈勒索的行为,遇到此种情形时,首先需要保证自己的生命安全,在被勒索时可以采取相应的方式收集证明对方勒索自己的证据,在危险解除之后,可以向当地的公安机关表明自己被勒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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