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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继母与生父离婚后仍有权要求已与其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履行赡养义务的批复》的精神,其明确表明,尽管继母(父)与生父(母)...
看情况: 一、如果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则继子女有权继承继父母的财产; 二、如果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没有形成抚养教育关系,则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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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二婚,其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都有继承权。
再婚夫妻又离婚的子女有继承权。继母(父)与生父(母)离婚,婚姻关系消失,但继父母与继子女等人之间已经形成的扶养关系不能消失,尽了抚养义务的,有继承权。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双方的子女没有直接继承权。 1、亲生子女对自己的父母的财产有继承权。 2、再婚时继子女已成年,继子女无继承权。 3、婚前的财产是个人财产,婚后不会变为夫妻财产。 4、有结婚证的合法夫妻之间享有对方财产的继承权。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引者注:此处十七、十八条即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多数情况属共有,婚前财产及其它一些符合条件的属一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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