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婚假和奖励婚假根据原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规定》(1980年2月20日发布)的规定,国有企业职工本人结...
1、国家劳动法规定,产前检查算劳动时间,但是我们公司算事假,扣全勤的工资,这算不算违法?违法。 2、公司规定产假只有90天,不管你是不是晚婚...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条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晚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奖励假7天。晚育的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奖励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休假期间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不休奖励假的,按照女方一个月基本工资的标准给予奖励。 因此男士也可以休产假。
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及其女职工,其中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晚育的,按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增加产假,产假视作出勤,不影响全勤评奖和工资福利待遇。
丧假是一种带薪假期,丧假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是不能扣除的,不能以丧假为由扣除职工的全勤奖。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8人已浏览
2,152人已浏览
839人已浏览
36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