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在开庭之前,法官都会强调一下开庭纪律,不允许随便发言,不能录音录像等等。 1、法官首先会询问原告、被告双方的姓名,出生年月,核对当事人身份信...
1、开庭第一步是书记员核对到庭人数,核对原告、被告、律师的身份证、律师证等资料,核对完毕法官会敲锤宣布开庭。 2、然后法官会宣布法庭纪律,要...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开庭第一步是书记员核对到庭人数,核对原告、被告、律师的身份证、律师证等资料,核对完毕法官会敲锤宣布开庭。2、然后法官会宣布法庭纪律,要求关闭手机,不准随便说话,旁听人员不准记录。3、法官要求原告表达诉讼请求,宣读起诉书事实和理由4、法官要求被告对原告的诉讼请求发表意见;5、法官对事实进行调查,原告提出证据,并说明证据证明事项;6、被告对原告提交的证据发表意见,提出反驳;7、被告提出证据,然后原告再发表意见。8、对事实问题是否还有补充,遗漏,法官会总结;9、法官提出双方争议焦点,引导原告、被告围绕争议焦点发表意见10、之后进入双方互相提问环节,可以围绕案件互相提问;11、双方最后称述,法官组织调解。12、闭庭,双方阅看笔录,签字确认。
法官会问哪些问题,无法猜测。但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一)当事人陈述;(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三)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四)宣读鉴定意见;(五)宣读勘验笔录。第一百三十九条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证据。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当事人要求重新进行调查、鉴定或者勘验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第一百四十条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第一百四十一条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四)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第一百四十二条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被告不出庭的,还要提交书面答辩意见,即明确表明自己对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意见,并将该意见进行公证、认证,然后后寄回国内管辖法院或委托代理人代为交付。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0人已浏览
1,177人已浏览
855人已浏览
14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