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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月初没报税,上个月有剩余发票的,先做一下上报汇总就能开发票,上个月没有剩余发票的,本月没有抄报税清卡,不能领新发票。...
其实我觉得,收款的时候记预收账款,开票的时候记收入,这样比较方便清楚啊。。。我没有记过未开具发票收入,如果可以填负数的话,那应该是没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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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开具的发票(不论是正数发票还是负数发票),根本就没有在税控开票系统中存留信息,当然不能用来报税。
怎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报税的呢,具体如下: 前提是你的单位是一般纳税人,在销售商品时,使用防伪税控软件给对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注意的是销售商品的单价是含税的还是不含税的,一般是含税单价,在录入时,点击“含税”按钮,反之亦然。在月末做帐时,用你当月开具的所有未作废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即销项)的税额减去“应交税金”帐户的期初借方余额,再减去当月已验过的别人开给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即进项)的税额,结果就是你当月应交的增值税税额,还有附税项目:即应交增值税税额的1%的防洪费,7%的城建税,3%的教育附加,当然如果是负数(即“应交税金”月末余额为借方余额),则不用交增值税和附税。然后就是做帐、记账、通过报税软件录入并生成报税文件,打印“增值税申报表”“增值税附表一”“增值税附表二”“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在下月月初通过防伪税控软件进行抄税后,带以上报表、报税文件、税控IC卡分别到国税和地税局窗口进行报税。
一、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一)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发票,或者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 (二)使用税控装置开具发票,未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的; (三)扩大发票使用范围的; (四)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的; (五)跨规定区域开具发票的; (六)未按照规定缴销发票的; (七)未按照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的。 二、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以及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丢失发票或者擅自损毁发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非法代开发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一)转借、转让、介绍他人转让发票、发票监制章和发票防伪专用品的; (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私自印制、伪造、变造、非法取得或者废止的发票而受让、开具、存放、携带、邮寄、运输的。 五、对违反发票管理法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税务机关应当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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