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一)领取后,的双方当事人以正当理由要求变更关系或者增减子女抚养费、经济帮助金额的,可向原受理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协议,填写变...
(一)领取后,的双方当事人以正当理由要求变更关系或者增减子女抚养费、经济帮助金额的,可向原受理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协议,填写变...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1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法院应当受理;离婚协议的更改条件是:必须双方都自愿同意认可就可以更改。只要有一方非自愿的非同意认可的,其更改无效。
(一)领取后,的双方当事人以正当理由要求变更关系或者增减子女抚养费、经济帮助金额的,可向原受理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协议,填写变更协议书。(二)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经审查属实的,应当准予变更,并在自愿离婚变更协议书上加盖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专用章。(三)变更协议限定受理一次。再次要求变更协议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当事人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一)领取后,的双方当事人以正当理由要求变更关系或者增减子女抚养费、经济帮助金额的,可向原受理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协议,填写变更协议书。(二)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经审查属实的,应当准予变更,并在自愿离婚变更协议书上加盖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专用章。(三)变更协议限定受理一次。再次要求变更协议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当事人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91人已浏览
106人已浏览
170人已浏览
11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