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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要多分财产一般是对方存在过错或者你方在特定情况下为家庭做的贡献较多才可以,要根据具体情况看...
两方在离婚时,隶属两方共有财产,应该裁判进行分配,隶属一方的个人财产,不能进行分配。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限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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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时财产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不以登记在谁名下为准,通产看取得权利的时间在婚期还是在婚后。 2、子女分配,具体参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1、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分。 2、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有无住所、工作、收入、夫妻双方的学历、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2周岁以下,以跟随母亲生活为原则;10岁以上,征求孩子意见。
女方导致,如果符合《》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过错情节,那么男方可以要求女方进行损害赔偿,一般情况下会支持。但是实践中对赔偿的金额支持的额度比较小的,甚至导致无过错方对法律的失望。在这个问题上,我要强调的是,在婚姻法审判实践中,对于过错的认定,在举证上有严格的要求,当事人在离婚诉讼中,要把握法律规定的理性标准和情感纠缠中的感性标准的区别。在我们国家,有关于婚外情的谴责仍较多的依赖道德标准。很多文学作品,特别是影视作品中有关“”的情节毕竟不是法律的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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