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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孩子的问题,根据《》规定,离婚后,不直接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的方式、时间由双方当事人协议;协议不...
1、关于孩子探望权的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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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婚姻法》第36条已经明确规定,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要行使对子女抚养和教育的权利。而这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探望权的行使。只有通过探望权的行使,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才能切实地参与到子女的成长过程中,把关爱和亲情传递给子女。接受父母双方的爱护和教育也是子女的一项权利,因此,探望权的行使对离婚后的父母与子女之间亲情关系的维护是非常重要的。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有权探望子女,对方有义务协助。 离婚后,双方约定如何行使探视权或者法院已经判决的,可以按照双方的约定或者法院的判决行使探视权。 如无约定或未经法院判决,双方可自行协商决定,或向法院另行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如何行使。 父母探望子女,对子女身心健康不利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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