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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权收回。国家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连续二年弃耕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耕地。...
对于承包经营的土地,村集体能否收回,需要根据下列情况判断: 1、全家迁入设区的市居住,转为非农业户口的,村集体可以收回承包地;只是部分家庭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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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队有权收回土地。国家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连续二年弃耕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耕地。
对于承包经营的土地,村集体能否收回,需要根据下列情况判断: 1、全家迁入设区的市居住,转为非农业户口的,村集体可以收回承包地;只是部分家庭成员迁入设区的市居住,转为非农业户口的,村集体不得收回承包地。设区的市是指地级市、州,直辖市。 2、全家或者部分家庭成员迁入小城镇落户居住的,承包人不愿意交回的,村集体不得强制收回。 农转非后承包土地被收回吗要视情况而定
按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如果不是全家搬到市级城市,生产队无权直接收回承包土地。 附:《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第二十七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 承包期内,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情形对个别农户之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需要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承包合同中约定不得调整的,按照其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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