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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名股东分两种,一种是被借名而挂名的股东,另一种是约定挂名的股东。两者的都存在一定的法律责任风险。《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条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
挂名股东分两种,一种是被借名而挂名的股东另一种是约定挂名的股东。两者的都存在一定的法律责任风险,挂名股东不但不会享有股东的权利,却存在在其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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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名股东分两种,一种是被借名而挂名的股东另一种是约定挂名的股东。两者的都存在一定的法律责任风险,挂名股东不但不会享有股东的权利,却存在在其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律风险。 《公司法》第三十七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注册股东有两种,一种是被借用的股东,另一种是同意注册的股东。两者都有一定的法律责任风险。《合伙法》第四十五条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合伙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退出合伙:(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出原因;(2)经所有合伙人一致同意;(3)合伙人难以继续参与合伙的原因;(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第五十一条合伙人退出合伙企业时,其他合伙人应当根据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结算退出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退出合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应当相应扣除赔偿金额。
1、有风险。如果你朋友成立的公司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公安机关到时会将你列为犯罪嫌疑人进行传唤、讯问等。如你参与其中经营,就涉嫌犯罪,会被追责。 2、身份证复印件上可以压着复印件上的字写上“仅用于。避免身份证复印件被用作违法犯罪的风险。 3、挂名的事情,最好不做,风险不可控,将来涉及民事借贷等事项,还会面临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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