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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人单位不得违反劳动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平时加班必须支付加班工资,不能用调休来补偿。休息日的加班可以用补休的办法来补偿。平时加班...
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和法定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支付加班工资;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补休,不能补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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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的职工. 3、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4、在特殊条件下从事劳动和有特殊情况,需要适当缩短工作时间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因工作性质或者生产特点的限制,不能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标准工时制度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6、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延长职工工作时间.因特殊情况
关于劳动法关于加班补休有何规定有如下具体的回答由于我国现在实行的是8小时日,40小时周, 167.4小时月工作制,因此,任何超过的工作时间都属于加班,应该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相应加班费。至于周末加班只能调休的做法,并不违反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二项“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的规定,即单位即可以采取支付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的做法,也可以采用补休的做法。但如果平时加班时间较多,却始终不肯发加班工资的做法就是违法的了,可以通过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梭,请求干部并查处,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劳动仲裁的方式解决。
关于加班的规定主要规定在《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中,用人单位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应当给予劳动者一定的一定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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