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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无产品本不应该出现在市场中,如果你不幸购买到三无产品,不仅可以要求赔偿,还可以要求对方退货,但是否能换货建议当事人可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处理,...
第四十条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一)不具备产品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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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购买了“三无产品”,不仅可以要求退货,还可以要求销售商进行赔偿。 2、《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产品或者其包装上必须标注有“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质量检验合格证明、规格等级、生产日期、失效日期”等明确信息。任何不具备《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明确的应有要素的产品,都统称为三无产品。 3、按2014年3月15日实施的新消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按照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到当地工商部门询问工作人员,并填写投诉材料; 2、根据要求将被投诉产品交予工商部门,并索要工商部门出具的收据; 3、耐心等待工作人员的审核。
网上购买到三无产品要勇于维权及方式: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尤其是食品的时候,一定要特别注意其是否具备一些应有的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以及一些相关证书等等,特别是在网购时,也要对产品信息的真实性进行鉴别。一旦发现有违规商品,可以向商家索要赔偿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遭拒绝,要敢于提起诉讼,维权的同时,也能对商家起到监督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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