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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快还款,别无选择。恶意透支信用卡一万元以上的,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以信用卡诈骗罪追究刑事...
1、由于信用卡是经您授权并以您的名义开办,对于该卡项下产生的所有欠款及利息,您应当对开卡行承担清偿责任,否则银行有权起诉您并要求您清偿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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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被盗用办透支卡,如果透支数额较大,涉嫌诈骗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盗用他人身份证办理信用卡透支的,属于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涉嫌信用卡诈骗,可以报警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信用卡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作为身份证实际持有人,可以选择报警处理,由公安机关追究盗用者的刑事责任。《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四)恶意透支的。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一、逾期还款,银行随时可能起诉,债务人的逾期还款记录会记录在个人信用报告中,不过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不是永远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的,我国目前的信用记录保持时间为五年。在还清欠款后,任何人都可以重新开始建立信用记录,从头再来。二、现在欠款仅有五千元,不到一万元,不用承担刑事责任;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二)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三)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四)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五)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六)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恶意透支,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在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下持卡人拒不归还的数额或者尚未归还的数额。不包括复利、滞纳金、手续费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在公安机关立案后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的,可以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你所提出的问题,首先要看信用卡办理时,是否是你本人亲自与办卡银行订立的合同,合同是否是本人签字及银行摄录照片是否是您本人,如果是您本人,你就要依法偿还次比信用卡的欠款,如果经银行催告不还,恶意欠款,就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其次,如果信用卡不是你自己亲自的订立的合同,合同也不是你的签字,银行摄录的照片也不是你,只是你朋友利用你身份证件冒充你办理了信用卡,银行在办卡过程存在过错,审查不严,应当由银行和你朋友担责。所以,你应当找到发卡银行说明情况,同时去公安机关把情况说明,以便将责任分清。如果公安机关认为你有必要报案,你可以在警察帮助下做个报案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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