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亡。如那位被判过徒三缓三的还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则撤销缓刑,与新判的罪数罪并罚;如已过缓刑...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这种行为属于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依法应当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个人私自乱挖煤,涉嫌非法采矿罪。 非法采矿罪,是指违反矿产资源保护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的,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经责令停止开采后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行为。 《关于审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非法采矿,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责令停止开采后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以非法采矿罪定罪处罚: (一)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 (二)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 (三)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 《关于审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非法采矿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造成矿产资源破坏”;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 《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的,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经责令停止开采后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要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以故意伤害罪定罪量刑,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883人已浏览
316人已浏览
1,738人已浏览
1,08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