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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能否单独作为证据使用(资料来源:)【简要案情】原告某软件有限公司(甲方)与被告某科技有限公司(乙方)于2008年8月5日签订了一份《...
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但需要法院质证后,才能作为认定案件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章证据 第六十三条证据有下列几种: (一)书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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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可以作为婚外情的证据。电子邮件属于电子数据,也可以作为证据。证据必须经过核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当事人有责任为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
能。电话录音属于视听资料,因此属于法定证据,具有法律效力。 但你要保证不是以非法手段取得的,同时该电话录音本身不存在疑点(比如剪接、剪辑或者伪造),即使对方当事人对此提出异议,但又没有证据推翻,法院就应当将此电话录音作为证据采纳。 第六十一条严禁以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凡经查证确实属于采用刑讯逼供或者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的方法取得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只要与要证明的事实有关联,转账记录具有客观性,可以作为证据。这里必须强调:转账记录必须具有客观性,方能作为证据。一、证据的价值:作为证据,最重要的就是能够说明问题,能够印证某一事实的存在性,与客观事件的发生有着必然联系。必须能够反映客观真实性。这其中包括直接证据和旁系证据。直接证据就是不需要其他旁证相关联,直接就可以说明问题、证实事实。旁系证据则需要与相关其他证据并联、串联在一起使用,起到一种辅助证据的作用。如果不能与事实本身相关联,则没有证据价值。二、《民诉法》规定的证据范围: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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