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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国外遗产可通过如下方式进行: 1、我国公民要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被继承人的死亡通知书等材料到本人住所地市级以上的公证处办理亲属关系证书...
财产继承的涉外法律有以下规定:①不动产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动产继承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②在涉外继承方面,我国法律以被继承人的住所地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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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是法定继承人,经自然人遗嘱指定的,可以继承财产。自然人可以依法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既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如果继子女与继母之间形成了扶养关系,那么继子女有权继承继母的遗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继承人以外的人可适当分得遗产。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之规定,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包括: 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兄弟姐妹的子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代位继承。 此外,《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还规定了继承人以外的人分得遗产情况: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民法典》继承编采取这种多维度遗产继承方式,可以尽可能避免遗产无人继承的情况出现,以促进财富传承、财产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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