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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侧车辆先行交通法是说在十字路口车辆如与路口右侧来车发生碰撞,容易造成右侧车辆内靠左侧的驾驶员受伤,所以为了保证驾驶员安全,车辆在十字路口需...
根据交通法让右侧车辆先行交通法规定了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在没有限速标志、标线的道路上,机动车不得超过下列最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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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颁布的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列》第五十二条规定: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眺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三)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四)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其中第五十一条第(二)项为:“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第(三)项为:“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希望山东李春雨律师能帮到你。
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三)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四)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交通法规中对事故责任的认定只有原则规定,没有违反什么规定负事故多大责任的具体规定。《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超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变换使用远、近光灯或者鸣喇叭。在没有道路中心线或者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前车遇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应当降低速度、靠右让路。后车应当在确认有充足的安全距离后,从前车的左侧超越,在与被超车辆拉开必要的安全距离后,开启右转向灯,驶回原车道。按照这个规定,在没有道路中心线或者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右侧超车是严重的危害安全通行的违章行为,如果对方没有危害安全通行的违章行为,发生交通事故后由右侧超车方负交通事故全责是理所当然的。希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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