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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的规定,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罚款50元,扣2分;驾驶时观看电视的,罚款50元...
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具体如下: (一)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 (二)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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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处罚有治安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一般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罚款和拘留;构成危险驾驶罪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四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偷开他人机动车的; (二)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或者偷开他人航空器、机动船舶的。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在道路两侧及隔离带上设置的管线、照明、广告牌等设施或者种植的植物,出现损坏或者照明不足,遮挡路灯、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等妨碍安全视距、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情形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行为人或者相关责任单位排除妨碍或者及时修复。拒不执行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强制排除妨碍或者及时修复,所需费用由行为人或者相关责任单位负担。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在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上晾晒物品或者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同意,在交通隔离护栏上悬挂横幅或者设置标牌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强制排除妨碍并可对行为人处以二百元罚款。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占用道路打谷、晾晒物品、堆物作业或者进行其他妨碍道路交通安全活动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强制排除妨碍。
妨碍行车安全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同时扣两分。妨碍行车安全行为主要是指吸烟、玩手机、用手机接听电话等行为。驾驶车辆时存在上述行为,会影响交通安全,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同时上述行为也是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第四条第二项规定,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一次记两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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