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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法院强制收车,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法院强制收车属于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如果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
关于强奸的法律规定有: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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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押是城管行政执法活动中最常见、最重要的行政强制措施之一。“解除扣押”对于规范行政机关执法行为、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具有重大意义。本文从一起城管工商管理类案件入手,通过对扣押的概念进行辨析,进而对行政强制法中因期满而未作处理决定的解除扣押进行分析,剖析其在执法实践中存在的难点问题。最后,本文还通过分析目前城管系统内部对扣押财物处理问题的争论观点,试探性地提出扣押财物处置问题的解决对策。
只要达到两个条件即可发起强制要约收购: 1、投资者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持股达到30%; 2、投资者选择继续收购。(强制要约收购的强制性是建立在收购人选择继续收购的基础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八十一条
(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2)法院受理。 (3)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 (5)采取强制措施。执行法院可以通过以下强制执行的措施: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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