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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已立案,当事人不得撤回。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只能撤回下列情形之一的案件: 一、经特赦免除刑罚; 2、犯罪已经过起诉期限的;...
刑事案件立案了能撤诉,但必须是属于自诉案件。按照我国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的有关规定,立案以后,如果经过侦查,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情节轻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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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刑事案件,如果不构成犯罪或者犯罪事实轻微,不予立案,构成犯罪的,不能撤案。《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第一百一十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刑事案件大多由公安局调查,由检察院起诉,而不是被害人起诉,当然,被害人无权撤回诉讼。受害人所能做的就是理解被告,并要求从轻处罚被告。对于刑事案件,受害人是否可以要求撤回诉讼,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1。如果是刑事自诉案件,法院可以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的规定进行调解;自诉人可以在宣布判决前与被告和解或撤回自诉。二、二。属于公诉案件的,司法机关应当依法追究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的刑事责任,不能由被害人决定是否追究责任,当然,没有被害人撤回诉讼。当然,如果被害人理解嫌疑人或被告的犯罪行为,法院可以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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