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无搜查权的团体、单位的工作人员或其他个人,为了寻找失物、有关人或达到其他目的而对他人的身体或住宅进行搜查的; 2、有搜查权的人员,未经合...
1、本罪与搜查工作中的错误行为的界限 例如,侦查人员依法搜查时没有请见证人到场,或者没有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搜查妇女身体时不是由女工作人员...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享有搜查权的人员是侦查人员,即经合法授权或批准依法对刑事案件执行侦查、预审等任务的侦查人员,包括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侦查人员以及人民检察院自行侦查案件的侦查人员; (2)搜查的对象为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证据的人; (3)搜查的地点包括上述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点; (4)搜查的程序有四:一是出示搜查证。在一般情况下,进行搜查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除非在执行逮捕、拘留时遇紧急情况,才可以无证进行搜查;二是要求被搜查人或其家属、邻居或其他见证人在场;三是只能由女工作人员搜查妇女的身体;四是搜查的情况应当写成笔录,笔录应由侦查人员和被搜查人员或他的家属、邻居或其他见证人共同签名或者盖章。如果拒绝签名盖章,应当在笔录上注明符合上述规定的搜查,即为合法搜查。
1、可能随身携带凶器的; 2、可能隐藏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的; 3、可能隐匿、毁弃、转移犯罪证据的; 4、可能隐匿其他犯罪嫌疑人的; 5、遇到其他突然发生的紧急情况。
非法搜查罪的构成要件: 1、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2、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上表现为故意; 3、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隐私权; 4、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非法搜查他人身体和住宅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26人已浏览
144人已浏览
136人已浏览
25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